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
环办〔2009〕140号
机关各部门,各派出机构、直属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为便于各部门、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有关工作,现将2010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元旦: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二、春节: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20日(星期六)、21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三、清明节: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四、劳动节: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五、端午节: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6月12日(星期六)、13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六、中秋节: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9日(星期日)、25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6日(星期日)、10月9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九日
主题词:环保 节假日 通知
来源:国家环境保护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