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美世界365竞技平台-专业赛事对战平台

欢迎访问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网站, 今天是 : 
首页 > 新闻信息 > 公示公告 > 公示公告
生态环境部废止排污收费相关文件 实施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
发布日期:2018-05-09 访问数:4351次   来源:

本报记者高楠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部日前正式发布部令第2号《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》,对有关排污收费的1件规章和2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,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的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》同时废止。

生态环境部决定,对《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》(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2号,2007年10月23日公布)的规章予以废止。同时,对关于统一排污费征收稽查常用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(环办〔2008〕19号,2008年2月25日公布)等2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。这就意味着,在我国实施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。

1979年9月颁布的《环境保护法(试行)》中,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。2018年1月1日起,环保税正式开征。为及时废止有关排污收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4月12日,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部务会议,审议并原则通过《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(草案)》。

生态环境部强调,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,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明显加快,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。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是生态环境部的法定职责,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作用。

生态环境部要求,根据“谁制定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适时认真做好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,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中国环境报

 

 

主办单位:完美世界365竞技平台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Co.,Ltd
电话: 0531-85870021 地址:济南市历城区贞元街1277号鲁坤天鸿创谷中心A1座1-1号楼
信息产业部ICP/IP地址信息备案号:鲁ICP备19047602号 鲁公网安备 32032202000001号
技术支持:行知科技